⚓ 2024年9月30日,马来西亚政府正式发布《所得税(电子发票)规则 2024》,为电子发票的发行提供了全面的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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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亮点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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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️⃣ 强制性电子发票的门槛将基于2022年财务报表中的营业额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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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️⃣ 电子发票规则不适用于:
– 外国外交机构
– 不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
– 法定机构、法定权力机关或地方政府在根据任何成文法履行职能时的收款、费用、收费、法定征费、传票、罚款和罚金,以及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出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的交易。
– 在2025年7月1日之前,国际组织出售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的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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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️⃣ 规则规定了电子发票中必须包含的55项资料和附加信息。一些是强制性的,而另一些是可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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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️⃣ 电子发票规则 2024 的生效日期为 2024年10月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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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企业,其生效日期保持不变,分别为2025年1月1日和2025年7月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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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对于营业额达到1亿令吉的企业(第一阶段),电子发票的生效日期现为2024年10月1日,而非先前宣布的2024年8月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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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更改可能反映了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(IRBM)对第一阶段企业在实施中的困难给予的让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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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将寻求当局的进一步澄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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⏬ 法律文件链接: https://ancgroup.biz/wp-content/uploads/2024/10/PUA-265-2024-1.pdf